培训申请 | 培训证明申请 | 手机版
 
首页 消防安全 卫生健康 视频学习 学习交流 培训申请 培训证明申请 新闻中心
 
首页 > 新闻中心 > 内容
 
接连引火,多人被拘
 

近期因祭祀烧纸、违规烧荒

引发火灾

6名当事人均被行政拘留


1

祭祀烧纸引发火灾

3月29日上午10时许,在北京市通州区群芳南街路边草坪处,刘某携带纸钱、香烟等用品祭拜亲人。在点燃祭扫用品后,大风将燃烧的纸钱吹至杂草丛中,引发火灾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,刘某被通州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
图片


3月29日11时许,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皇木厂村南侧树林内,王某1、王某2以点燃纸钱的方式进行祭祀活动,后引发火灾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,二人均被通州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
图片

平安祭祀

防火先行

请大家记住不要乱扔烟头

不要遗留火源

一旦引起火灾触犯法律

必将受到严惩
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,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,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
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,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,以“故意损毁财物”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
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,过失引起火灾的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2

违规烧荒引发火灾

3月23日,房山区祝某,在自家承包地里违规放火烧荒,火势失控蔓延引发火灾,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将火扑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(二)项之规定,公安机关给予祝某行政拘留14天处罚

图片


3月20日,房山区史某,在自家承包地里违规焚烧杂草,火势失控蔓延引发火灾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(二)项之规定,公安机关给予史某行政拘留12天处罚

图片


3月18日,房山区某镇王某,在自己承包地内违规焚烧杂草引起火灾,消防救援站迅速出警将其扑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(二)项之规定,公安机关给予王某行政拘留12天处罚

图片


焚烧秸秆、烧荒烧草引发的火灾

即便不是主观纵火

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
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,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;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
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,过失引起火灾的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
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,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,以“故意损毁财物”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

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,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 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
北京消防提示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图片


 
发布日期:2024-04-02  |  发布人:卫生消防安全教育网  |  访问量:
 
上一条: 中国台湾花莲县海域发生7.3级地震 福州厦门震感强烈
下一条: 涉电动自行车6种判罚案例,一文搞清责任如何划分
 
消防安全生产学习
更多
消防服的认识和使用  
消防服的认识和使用
2020/10/02     1136次
消防栓的认识和使用方法
灭火器的认识和正确使用方法
卫生消防安全教育网告诉您,消防服怎么穿戴!
消防服的认识和使用
灭火器的认识和使用
消防负责人如何草拟火警应变计划
 
卫生健康学习
更多
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  
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
2020/12/29     565次
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》知识问答
《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》(GB14880-…
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
精神卫生:加强我们的应对活动
春季养生|春捂要捂到什么时候?怎么捂?
卫生消防安全教育网提示您食品添加剂监管及相关…
 
视频学习
更多
四起本可避免的亡人火灾之痛
四起本可避免的亡人火灾之痛
9人死亡|天柱县竹林镇自建房家电销售门面发生火灾
9人死亡|天柱县竹林镇自建房家电销售门面发生…
店铺不住人,起火难逃生
店铺不住人,起火难逃生
影视篇|防火甚于防川
影视篇|防火甚于防川
CopyRight © 2020-2026 卫生消防安全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.  津ICP备2020008130号-1
技术支持:博赢网络    未经允许,镜像不得复制,违者必究。
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方式:中央网信办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(点击进入) 、 天津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(点击进入)(举报邮箱:tjjubao@tj.gov.cn)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15724744887